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问责条例》)是全面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、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制度遵循和全面从严治党的“利器”。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《问责条例》,对于唤醒责任意识、激发担当精神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具有重要意义。结合当前开展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10月11日下午,学校举行2016年党委中心组第八次(扩大)学习会,以“用担当诠释忠诚”为主题,专题学习《问责条例》。党委书记马国防主持会议,校党委委员陈兴炎、吴国荣、陈展虹、沈光辉、王幼新到会学习,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也共同参加学习会。
学习会邀请了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、武汉大学政治学博士郭为桂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。他从《问责条例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,以及《问责条例》文本内容与案例两个方面进行了学习解读。他指出,《问责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聚焦全面从严治党,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,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,对于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实现党的历史使命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他具体分析了《问责条例》的指导思想、坚持原则、问责对象和问责责任的深刻内涵,结合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说明了条例所列六种问责情形、七种问责方式,深入浅出地帮助学习者准确学习理解《问责条例》,推动学习贯彻。
马国防感谢郭教授带来的讲座,认为郭教授的讲座形象生动,思路清晰,观点鲜明,有助于加深大家对《问责条例》的理解。就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好《问责条例》,马国防提出三点要求:一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。要明确有权必有责,有责要担当,失责必追究,要结合当前开展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把《问责条例》作为学习的内容之一,作为一个重点篇章,通过学习进一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,突出管党、治党的政治责任,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二要抓好贯彻落实。抓好《问责条例》的贯彻落实核心就是要把管党、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,抓关键少数,要求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就各自分管工作把责任担当起来;三要联系实际,勇于担当。要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层层传导压力,让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成为常态,通过问责来唤醒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同时要注意不能怕追责问责、怕责任担当而不作为,不作为也要追究责任;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电大的转型升级,把担当落实到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开放大学的事业上;各处室要围绕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,围绕年初教代会的学校工作报告,围绕党建会上关于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要求,围绕巡视的整改工作、审计的整改工作,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;办学部门既要有经济效益也要有社会效益,完成与学校签订的各项指标;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各自的责任,结合各自的本职工作,把本部门、本单位的事情办好,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,办真正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大学。
会议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继续开展《问责条例》的深入学习。
福建省委党校郭为桂教授作辅导讲座
党委书记马国防讲话
会议现场